個人股東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政策及操作問答
一、問:個人轉讓股權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guī)定支付的有關稅費)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chǎn)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問:個人轉讓股權,股權轉讓收入如何確定?
答: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xiàn)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jīng)濟利益。
轉讓方取得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各種款項,包括違約金、補償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項、資產(chǎn)、權益等,均應當并入股權轉讓收入。納稅人按照合同約定,在滿足約定條件后取得的后續(xù)收入,應當作為股權轉讓收入。
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一)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二)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jīng)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三)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
(四)其他應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政策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三、問: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如何確定?
答: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確認:
(一)以現(xiàn)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chǎn)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chǎn)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三)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具備《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權發(fā)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四)被投資企業(yè)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復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個人轉讓股權未提供完整、準確的股權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股權原值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股權原值。
政策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四、問:企業(yè)的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時,線上申報辦理流程是什么?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答:線上申報辦理流程為:轉讓方提交申請→受讓方核對確認→被投資企業(yè)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轉讓方申報繳納。
準備資料如下:
在開始辦理網(wǎng)上申報之前,請?zhí)崆皽蕚浜靡韵聜€人股權轉讓相關納稅資料,并將其轉化為電子版(支持PDF、PNG、JPG、JPEG、BMP格式,單個資料上傳時包含的文件數(shù)量不超過10個、大小不超過20M)。
1. 股權轉讓合同(協(xié)議)(必報)。合同中應明確轉讓時間、交易價格、股權數(shù)量、股權性質(zhì)等信息。
2. 資產(chǎn)價值評估報告(選報)。符合《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zhì)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chǎn)或土地房產(chǎn)等資產(chǎn)價值評估報告;其他情形則無需提供。
3. 其他證明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選報)。符合《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 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選報)。比如能夠證明被轉讓股權的原值、合理費用等材料,具體以納稅人實際情況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為準。
五、問:個人股權轉讓中轉讓方提交申請的操作步驟是什么?
答: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進入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網(wǎng)站,點擊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也可以直接打開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首頁,使用個人所得稅APP掃碼或輸入賬號密碼的方式登錄。
2.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個人股權轉讓所得】,進入“股權轉讓資料報送”頁面。
3.選擇【股權轉讓資料報送】,點擊“確定”。
4.系統(tǒng)彈出“個人股權轉讓業(yè)務辦理須知”。請認真閱讀“辦理須知”與“所需材料”,勾選“我已閱讀并知曉”,然后點擊【進入填報】。
5.依次錄入“基本信息”“股權轉讓信息”“收入與扣除信息”,最后進行“稅款計算”。標有紅色星號(*)的為必填項。
(1)錄入基本信息。錄入被投資企業(yè)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選擇稅款所屬期、股權轉讓情形。
(2)錄入股權轉讓信息。該部分由“被投資企業(yè)信息”“股權轉讓方信息”“股權受讓方信息”及“附報資料”四部分組成。選擇“填寫”可填寫相關股權轉讓信息;選擇“上傳”可上傳相關附報資料。
①點擊“被投資企業(yè)信息”右側的【填寫】,進入填寫頁面。其中“轉讓合同編號”為轉讓、受讓雙方簽字確認具有法律效力的股權轉讓合同編號,填寫完成后點擊“保存”,轉入下一步操作。
②點擊“股權轉讓方信息”右側的【填寫】,進入填寫頁面。填報股權轉讓份額、轉讓股權占企業(yè)總股份比重、股權轉讓合同(協(xié)議)價格等信息。填寫完成后點擊“保存”,轉入下一步操作。
③點擊“股權受讓方信息”右側的【填寫】,進入填寫頁面。選擇受讓方類型,填報股權受讓方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點擊“保存”,轉入下一步操作。
④附報資料上傳:納稅人上傳股權轉讓合同,并根據(jù)情況上傳資產(chǎn)價值評估報告、其他證明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錄入收入與扣除信息。包括收入、稅前扣除費用、準予扣除的個人捐贈支出相關信息。若有準予扣除的個人捐贈支出,點擊【填寫捐贈項目】進行填寫。核實無誤后點擊“下一步”。
(4)稅款計算。系統(tǒng)自動根據(jù)填報數(shù)據(jù),展示本次計稅明細及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資料”,系統(tǒng)彈出確認提交提示彈框,點擊【確定】。
6.股權轉讓信息提交至受讓方確認。如果受讓方為自然人,需要其在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查看并確認信息。如果受讓方為企業(yè),需要其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或WEB端)查看并確認信息。請記得提醒受讓方進行查看確認。
六、問:轉讓方提交股權轉讓信息后,受讓方如何進行信息確認?
答:1.對于受讓方為自然人的,受讓方會收到相應的提醒確認短信、彈屏、站內(nèi)信提醒,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查看并確認股權轉讓信息是否有誤。
(1)個人所得稅APP操作步驟:
①受讓方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下方“消息”,可查看“股權轉讓信息確認”消息。進入信息確認提醒界面后,點擊“查看股權轉讓詳情”進入信息核對界面。
②受讓方應認真核對股權轉讓信息,核對完成后選擇“核對結果”。若選擇“信息無誤”則直接點擊“提交”,若選擇“信息有誤”則填寫相應原因后點擊“提交”。
(2)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①受讓方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點擊首頁消息中心,進入站內(nèi)信。點擊“股權轉讓信息確認”,對股權轉讓信息進行核對。
②若選擇“信息無誤”則直接點擊“提交”,若選擇“信息有誤”則填寫相應原因后點擊“提交”。
2.對于受讓方為企業(yè)的,受讓方可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WEB端)查看股權轉讓確認信息,并對股權轉讓信息進行核對,操作流程可參考上述相關操作。
特別提示:
1. 對于受讓方未及時確認的,納稅人(股權轉讓方)需進一步提醒受讓方查看確認;對于受讓方確認不通過的,納稅人(股權轉讓方)需根據(jù)受讓方反饋信息進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至受讓方確認。
納稅人(股權轉讓方)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我要查詢”-“個人股權轉讓資料報送記錄查詢”,可以查看股權受讓方的確認結果(“受讓方確認中”或“受讓方確認不通過”)。
2. 對于受讓方確認通過的,會自動轉入稅務機關受理審核環(huán)節(jié)。若資料存疑,稅務人員將推送短信、彈屏、站內(nèi)信提醒至轉讓方,告知其補充提交相關證明資料進行佐證。審核通過后,稅務人員將發(fā)送短信、彈屏、站內(nèi)信消息提醒轉讓方正式發(fā)起申報流程。
七、問:個人股權轉讓,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后,納稅人(股權轉讓方)如何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1.納稅人(股權轉讓方)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我要查詢】-【個人股權轉讓資料報送記錄查詢】,可以查看主管稅務機關對股權轉讓材料的審核進度。
提醒事項:在稅務機關終審完成之前,納稅人可撤銷申請。撤銷后狀態(tài)變更為已撤銷,受讓方和稅務機關均無需進行處理。
2.進入查詢頁面后,點擊“已完成”,如果受理狀態(tài)為“稅務機關受理不通過”,則可以點擊“查看”,根據(jù)稅務機關受理不通過原因,對已提交的股權轉讓材料進行“修改”或“作廢”。如果受理狀態(tài)為“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則可以點擊“發(fā)起申報”進入申報繳稅環(huán)節(jié)。
注意:申報信息全部來源于審核通過的資料報送信息,如需調(diào)整,必須從源頭資料報送改起!
3. 進入申報繳稅環(huán)節(jié),若存在應補稅款,申報完畢后可直接在線繳款,也可從【我要查詢】-【申報查詢】-【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中通過“立即繳稅”進行繳納稅款。